太原人民支持恒大房产

  一.交房日期实施“障眼法”


  自2010年起,恒大对广大业主发出了所谓的“交房通知书”,但真正办理交房时间为2010年1月10日之后才陆续分期分批进行办理。(详见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即便如恒大所言,因一期交房业主太多必须分期分批办理,也必须在2010年1月10日之前办理完毕才是,而不是用发出“交房通知书”的办法来敷衍广大业主。此举是太原恒大为推脱其不能按时交房产生的违约责任,对业主实施的“障眼法”。


   二.证件不全违法违规交楼


   据国家“2005年《住宅建设规范》规定:
1。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使用:
(1)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2.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以上证书齐全是楼房质量经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开发商交楼的必要条件。
   恒大在未进行竣工验收,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意见书”的等证书的情况下,公然向广大业主违法违规交房,这是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藐视和不尊重,是对业主的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
   据此,恒大违背了合同(详见合同第八条交付条件)约定,侵犯和损害了业主权利


   三.收房程序严重违规,不合程序及情理,确系“霸王行为”,对广大业主极不公平!


   先验房后收房、然后办理入住、再交费(办产权证的契税等,下同)是收楼的正常程序。而恒大公然违背合同,在拿不出上述交房相关的各类证书的情况下,诱导强迫大部分不明真相和法律知识薄弱的业主,按照恒大的单方意愿,先在国贸交清所有费用,然后到物业签字领钥匙,最后才能到现场看房、验房。如果你不同意交费,你就不可能进入现场看到自己的房子!致使广大业主在不明真相稀里糊涂的情况下上当受骗,直至最后验房时才看到了屋外乱七八糟,屋内满目疮痍,惨不忍睹的现状(见附后照片)!
   广大业主失望之极,愤怒之极,痛心之极!
   这是赤裸裸的蒙蔽和欺骗!对广大业主极不公平!广大业主强烈抗议!
   恒大剥夺了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利用业主的善良和对恒大原有的信任,为达到其诱骗交费的目的不择手段,令人不齿!
   据此,恒大违背了合同(详见合同第十一条交接)关于房屋交接的约定,为逃避合同中规定的延期交房责任,而对广大业主进行欺骗性质的交房!再次抗议!


   四.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公共配套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公共区域及房屋内部存在大量工程施工未完成和已完成的部分质量存在明显或严重不合格现象,导致业主根本无法正常入住使用。

详情如下:
1.楼内供水,给排水设施尚处于安装调试阶段,水管等存在跑冒滴漏现象,自来水未全通,无法正常稳定供水。
2.电话及有线网络未完善,无法从交房之日起即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开通使用。
3.燃气设施未完善,无法从交房之日起即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开通使用。
4.供热系统安装调试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室内供热温度不稳定,不能入住。
5.公用部分:入户大堂施工未完,墙地面瓷砖铺贴未完,天棚基层及乳胶漆饰面未完,照明灯具未安装。大堂门,门禁系统,信报箱未安装。电梯间及楼梯间,过道,墙地面瓷砖铺贴未完,天棚基层及乳胶漆饰面未完,照明灯具未安装。电梯不能使用。消防楼梯间内楼梯踏步及墙地面瓷砖铺贴未完,天棚基层及乳胶漆饰面未完,照明灯具未安装。楼梯护栏和扶手未安装。室外停车场土建部分尚未完成。小区内可视对讲,家居安防系统,园区周界防范系统未安装或不完善。
6.房屋内部:入户门未做到成品保护磕碰严重,猫眼未装。窗户和墙体结合处缝隙超过2cm,未密封添堵。窗开扇为外平开不符合山西省地标规定(据悉太原市质量监督站已经对太原恒大下了不准使用外平开窗的整改通知书),也不配备纱窗,不符合太原地区气候特点(以上为毛坯和精装共同缺陷)。毛坯房室内墙面、顶棚面存在砂浆凹凸不平、缺棱掉角现象,未刮腻子,线槽、空鼓填补后痕迹明显。开关面板安装不完全。精装房地板,地砖,踢脚,磕碰及划伤较严重,墙面乳胶漆未完,均缺乏成品保护,根本谈不上精。
   以上种种,恒大违背了合同(详见合同附件三中相关部分之规定)关于装饰,设备标准的约定,损害了业主权利利益。
   综上所述,公共区域及室内在诸多施工未完成及已完成部分存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下就匆忙,仓促的进行所谓交房,并引领业主进入楼内进行所谓验收,是对业主极不尊重的行为,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威胁业主人身安全。无论是公共部分还是住宅内部,无论精装还是毛坯,问题多多,隐患重重,业主根本无法入住使用,毛坯房也无法进行装修入住,广大业主严重抗议!


   五.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合理收费,损害业主利益!


1.违规收取燃气工程施工费:据合同第十四条和附件三“交楼标准”中之约定,开发商有义务和责任在房屋交接时无偿无条件的提供燃气管线设施设备,没有约定需业主另行交费的,不得收取任何名义的燃气工程施工费用。
2.违规收取有线电视初装费:据合同第十四条.和附件三“交楼标准”中之约定,开发商有义务和责任在房屋交接时无偿无条件的提供有线电视线路设施设备,没有约定需业主另行交费的,不得收取任何名义的有线电视初装费用。
3.房屋维修基金和契税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不管是业主直接交给政府有关部门还是由恒大代缴,有关部门都是在办证当日才收取此笔费用的,而恒大代收之后必须明确告知业主此笔款项何时交给政府有关部门并开具正式发票,不得占用此笔款项在办证前滞留在恒大手中所产生的利息!而且最终的房屋面积实测报告没有完成,致此部分费用的交纳存在误差!
   恒大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之承诺,不能以收取燃气和有线电视的工程施工费或初装费用是太原房地产开发商的普遍行为,是一种“潜规则”为由,而向业主收取以上费用,牟取不正当利益。再说其它太原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许与恒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样!对收取费用的流向及用途,业主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以上种种,恒大藐视合同,置法律法规的尊严与广大业主利益于不顾,在太原市质量监督站已于2010年1月18日向其下发“违法交楼整改通知书”的情况下,依然违法违规交房,严重损害业主权利,伤害业主感情,破坏了业主以往对恒大的美好形象,辜负了业主对恒大的信任和厚望,实在令业主失望和愤怒!
   为此,业主强烈要求恒大马上停止违法违规交房,修改交房程序,取消不合理收费,对楼盘不符合同约定部分,拿出及时有效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给出达到合格条件交楼的具体日期。对违约交楼期间所致业主的损失进行赔偿承诺,并对业主公开道歉。
   自恒大进入太原以来,留给广大业主和太原人民的一直是有实力的有社会责任感的大地产公司的形象,以恒大的实力及能力,本该把恒大绿洲一期工程作为一个精品来运作,发生这样的不幸,实在是令人失望和遗憾!希望恒大痛定思痛,真正认识到错误和问题所在,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去处理、解决问题,不要再推诿责任,遮掩错误,早日让业主真正回家,为业主提供真正安居乐业之良居!